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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是建政较早的县份。1940年10月初,八路军第五纵队在增援黄桥战役途中解放了阜宁县,随着黄桥战役的胜利,八路军第五纵队司令部即驻扎在阜宁县,并于当月10日在阜宁县城建立阜宁县抗日民主政府,由八路军第五纵队供给部部长宋乃德任县长;同时组成新的阜宁县委,由八路军第五纵队政治部部长秋潭任阜宁县委书记,后由盐阜地委部长唐棣华接任县委书记;由八路军第五纵队政治部组织部长谢振华任阜宁大队大队长。1941年7月,中央华中局暨新四军军部转移到阜宁县。阜宁县即成为既是中央华中局暨新四军军部领导全华中军民,又是新四军第三师(由八路军第五纵队改编)领导全苏北军民开展抗日斗争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事业建设中心。在老一辈革命家、陈毅、黄克诚、张爱萍、洪学智等领导人的教导和关心支持下,新四军和地方抗日民主政府的廉政建设实践内容广泛,不仅制定和实施了有关的规章制度,而且身体力行作楷模,对夺取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胜利,建立新中国发挥了重大作用,并对永保人民政权本色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巨大影响力。今天追忆起来,笔者以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华中敌后抗日根据地大多处于江淮和沿海地区,水患不断,严重制约着农业生产发展,建政之初,人民生活苦不堪言。中央华中局和新四军军部在领导华中军民开展抗日斗争、反顽斗争和消灭土匪恶霸势力,开辟、巩固敌后抗日根据地,建立抗日民主政权的同时,兴利除弊,廉洁从政,关注民生,从各地真实的情况出发,组织军民兴修水利,开展生产自救。据统计,自1940年秋至1943年春,华中抗日根据地军民共修筑圩堤818公里,开竣大小河流和水道3370公里,使1100余万亩土地受益,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其中,兴修水利最著名的是中央华中局、新四军军部和第三师师部驻地的阜宁县。1939年夏,阜宁县东部沿海地区遭受海啸决堤,淹没农田33.4万顷,淹死民众1.5万余人,造成土地荒芜,人民流离失所,饿殍遍野。在1940年10月八路军第五纵队解放阜宁县前不久,人民又一次遭灾,百姓十室九空。阜宁人民在中央华中局暨新四军军部领导人、陈毅,新四军第三师师长兼政委黄克诚等的关心支持下,经阜宁县参议会讨论决定修筑海堤,阜宁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宋乃德担任修堤委员会主席,决定不由群众负担筑堤资金,以盐税作抵押,发行100万元公债解决。于1941年5月15日开工,至7月31日竣工,修筑了一条北起淮河口,南至射阳河口,绵延45公里长的捍海大堤。新大堤堤身高3米,底宽19米、拐弯处21米,顶宽窄处2.5米、宽处4米,蔚为壮观。
在筑堤准备和实施过程中,历经千险万难。在县参议会讨论筑堤提案时,部分议员曾怀疑与一个样,是筹钱粮“中饱私囊”。在筹措粮草时,江苏省政府主席韩德勤大肆蛊惑人心,散布“新四军站不长,筑堤是假,骗钱抽壮丁是真”等流言蜚语,动摇民心。在筑堤过程中,时值梅雨季节,民工病者十之三四。特别是日军飞机不断低空骚扰,伪军、海匪到工地“扫荡”抢劫,先后偷袭杀害了海堤工程处监工员、县粮食局科长陈景石,八滩区区长陈振东,县政府科长于欣。县长宋乃德也险遭毒手。为保证筑堤,新四军第三师部队一边反“扫荡”和保护军部转移,一边抽出兵力保护民工筑堤,还在工地粮食供给困难时,将刚购进的12万元军粮全部无偿让给民工食用。经军民同心协力,终于如期将海堤修筑成功。堤成第二天,海啸便翻腾而至,水位比1939年大潮高出20厘米,时间延长20分钟,但新筑海堤高大坚实,屡经冲击,岿然不动。阜宁人民万户欢腾,无不交口称赞、八路军、新四军和以宋乃德为县长的抗日民主政府的功德,公议将此堤命名为“宋公堤”,以与宋朝名臣范中淹在苏北沿海一带修筑的“范公堤”相媲美,勒石立碑,永久纪念。
此次修筑海堤经费,经工程决算并公布于众,仅花费法币516986.85元,其中行政费用不到1/10,比实际所发行的65万元公债强,并于翌年由县抗日民主政府全部收回。而韩顽政府在此前所修的海堤比“宋公堤”矮小2/3,堤短3/10,却花费约合法币200万元,是“宋公堤”的3倍多。“宋公堤”修筑后,对盐阜区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1942年至1944年,盐阜区新垦荒地就有100多万亩,全区1943年的公粮征收标准由上一年旱田每亩2.5公斤、水田每亩4.5公斤,分别降为1.75公斤和3.5公斤。既减轻了人民群众负担,又保证了军需民用,较好地解决了食粮问题。至今在阜宁县还流传着一首《赞“宋公堤”》的歌谣:“从南到北一条龙,不让海潮到阜东(指阜宁县东部地区),从此不闻冲家祸,每闻潮声思‘宋公’(指阜宁县第一任抗日民主政府县长宋乃德)。”
1941年至1942年,是抗日战争中最艰难困苦的阶段,中央根据敌后斗争的艰难形势与物质困乏、人民负担过重的现实,为坚持斗争,夺取抗战最后胜利,及时提出了精兵简政的号召,要求纠正机关庞大、机构臃肿、头重脚轻的现象,各级政府机构要力求精干;在干部配备上,要抽调上层,加强下层;在财政上做到取之有理,用之有节,注意培养民力,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1942年,中央华中局与新四军军分会,根据中央指示,对华中地区的精兵简政工作作出具体计划和实施步骤,指出:“爱护培养和节省民力,是精兵简政的中心问题。”“精兵简政一定要进行深入的政治教育与动员。必须使党、政、军、民一切干部和群众了解今后敌后的严重困难与斗争的复杂和曲折,而精兵简政则正是克服困难,积蓄力量,准备将来胜利反攻的唯一正确的出路;了解精兵简政不是简单裁兵减员拆台散伙,而是充实主力加强部队战斗力量,做到以少胜多,短小精干;了解精兵简政正是为了关心民族,照顾群众利益,进一步依靠群众,建立军民血肉不分的联系,不致造成人民负担过重,与民争食的困境。只有从思想意识上使一切干部对精兵简政有正确了解,才能最高度启发其在执行工作中的积极性与自觉性,同时也只有依靠于干部的自觉,而非简单依靠上级的命令,精兵简政始能确切贯彻。”精兵简政的基本方针,“即在精兵方面应注意在提高部队质量与加强战斗实力的原则下,调整编制,缩减编并某些单位,充实连队,规定战斗人员与直属队人员数目及比例(连队六与一之比,直属队四与一之比),严格紧缩后方机关,减少人员马匹,抽调一批有相当能力的地方干部到地方军及群众中工作;在简政方面应注意在紧缩行政机构,提高行政效率的原则下,裁减骈枝机关,合并单位,达到各级短小精干适合敌后游击战争环境,严格遵照政府脱离生产干部及杂务人员不允许超出居民百分之一的规定,减少大批杂务人员、马匹及伙食单位,克服行政机关庞大脱离群众现象,加强下层机构,使政权进一步依靠群众。”“在精兵简政中干部的调整及编余人员的处理应当特别审慎注意。抽调大批有工作经验的干部到党校、抗大学习,不得降级使用,抽调大批可以造就的事务人员及杂务人员送入学校学习,对有专门技术的人应调到其他部门工作或给以进一步学习机会;对一切编余人员及老弱战士与荣誉军人亦当有计划地安插,如经营各种生产事业,一切对编余人员采取漠视和轻视的态度都等于犯罪。”
1942年9月7日,盐阜区党委作出关于坚决执行中央精兵简政方针,爱护根据地人力、物力、财力的决定,指出抗日战争已进行了五年,由于长期战争消耗和敌人的经济掠夺、经济封锁,加之法币贬值,伪币提价,物价飞涨,军民生活水平慢慢地下降,抗日战争到了最艰苦的时期。盐阜地区脱离生产的人数超过别的地方,人民财政公粮负担过重,摊派附加所在皆是,民夫使用漫无限制,各部门人员不按编制任意扩充,勤杂人员、牲口马匹不按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节省人力物力财力,了解民困,体念时艰,就成为坚持斗争、争取胜利的决定因素。地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进行认真检查,开展反官僚、反贪污、反浪费、反摊派斗争。对人员编制等方面作出具体实际的要求。“在人员编制方面,县委设书记1-2人,组织部3人,宣传部2人,其他如秘书、交通、印刷、事务长、勤务员、会计等14-19人,县委机关共20-25人。区委设书记1-2人,组织、宣传各1人,秘书、会计、交通、发行各1人,区委共5-6人。县群团组织专职干部:县农救7人、青救3人,妇救3人,工救2人,群团计16人。群团联合办公,设秘书1人。区级群团共8人,另加秘书、会计、收发、伙夫共3人。乡级不脱离生产。另规定,县委机关隐蔽到县总队部政治处;区委不设机关,全部隐蔽到工、农、青、妇团体中。县区群众团体均联合办公。”“今后提拔干部一定要符合精简方针,以大量培养、提拔和使用不脱离生产干部为原则。”“提倡干部参加劳动与节约,各级勤杂人员一定按编制坚决裁减,区级取消勤务员,县级按规定县书得有马及勤务员各一,县委主要负责人外出时带一勤务员,在家时合用。机关干部、勤杂人员利用闲暇垦地生产,解决菜金。”等等。
根据以上要求,盐阜区党政军机关普遍开展了精简人员、缩减编制等,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盐阜区机关脱离生产人员原为9300人,精简后还有8100人(包括政府武装)。新四军第三师八旅兼盐阜军分区由原来的601人减少到180多人,其余人员部分充实地方武装,还有的调往抗大、党校受训。八旅还实行了主力地方化,将24团三个营分别与地方武装组成射阳、阜宁、涟东大队,仍归24团建制,增强了地方武装的战斗力,各县都成立了县独立团、县总队或县大队,区乡建立了自卫队和联防组织,形成了强大的地方游击武装,对配合主力作战、坚持本地游击战争起了重大作用。
1941年12月,在黄克诚师长的倡导下,苏北地区党政军民机关带头开展群众性的生产运动,部队利用战斗间隙,除帮助驻地农民生产劳动外,因地制宜,开荒、种菜、养猪、磨豆腐、纺纱织布等,既改善了部队生活,又减轻了群众负担。盐阜区行政公署颁布了《奖励垦荒条例》,鼓励贫苦农民垦荒种地,增加农业生产,支持长期抗战。盐阜行署还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政军机关和全体干部带头,发动群众,“家家纺纱,户户织布”,全力发展纺织业。一方面鼓励工商地主、富农办厂经营;另一方面,广泛组织互助组、合作社,各县还成立纱布交换所、传习所、训练班和借贷所,发放,扶持和推广群众性的纺织事业发展。地方抗日民主政府规定了财经工作的具体方针是:(一)培植民力,发展生产,减轻人民负担;(二)实行合理负担,废除非理的摊派;(三)加强贸易管理,巩固根据地经济;(四)巩固制度,厉行节约。提出“以百分之九十的精力帮助农民增加生产,广辟财源,以百分之十的精力从农民取得税收。”因此,在八路军第五纵队进驻阜宁县后,先后采取了合理征收田赋、减租减息、组织军民开展大生产运动等多项措施促进生产,培植民力。
首先,合理征收田赋,促进生产发展。八路军第五纵队在1940年10月进驻阜宁县并建政后,不得不沿用政府的田赋账册征粮、征税,在发现很多不合理情况后,黄克诚师长即对阜宁县长宋乃德说:“你们要调查研究,听取各方意见,制定征集公粮的新章程,力求做到合理负担,以利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支持战争。”当年冬,阜宁县抗日民主政府即开展调查研究,于次年夏天率先全面清查、登记土地,于1942年秋改为按田亩种类分等累进征收公粮,明确规定:“九亩以下无力负担者,全部免交;十到三十亩,每亩交二点五斤;三十一到五十亩,每亩交三斤;五十一到一百亩,每亩交四斤;一百零一到三百亩,每亩交四点五斤;三百零一到一千亩,每亩交五斤;一千亩以上,每亩交六斤。”“柳田、柴田二亩折一亩,草田四亩折一亩,碱田、半垦田按百分之三交公粮”;“抗日军人家属减半征收,地方自卫队家属按规定三分之一征收。如实属贫困、无力负担者,经乡、保农会主任证明,得免全额。”“尔后,各县均仿照阜宁县办法实行。从一九四二年夏天起,盐阜区行政公署陆续颁布救国公粮、公草、田赋、契税等条例,从而使合理负担政策逐步完善,获得各阶层人士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其次,帮助群众抢收抢种。1942年,阜宁县委作出具体部署,县军政联合会决定,要求县区机关干部和新四军干部战士帮助群众抢收粮食,机关每人帮助割麦一亩,部队每人割麦2亩。农民群众自动组成收割突击队、互助小组,实行边割、边打、边藏。人民子弟兵团与各区民兵做到麦杆枪杆齐登场。部队逼近敌人据点附近,帮助群众收割粮食,采取背枪杆子下田、集体收割、轮流武装保卫等方法,实行“快收、快打、快藏”。广大民兵组成若干条反抢粮防线,不让敌人抢去一粒粮。
第三,机关、部队利用战斗间隙开展生产运动,减轻群众负担。中央华中局暨新四军军部和第三师部队领导人在指导地方政府和帮助民众开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发展纺织业、发展商贸业的同时,新四军第三师部队从1941年12月即开展了热火朝天的大生产运动。各旅、团均成立生产委员会,通过深入的思想发动,上至师、旅、团首长,下至每个战士,人人动手,普遍利用房前屋后、沟沿道边闲置土地种植谷物、蔬菜,达到平均每人一分地,并养猪养鸡养鸭,下河捞鱼摸虾,补贴生活所需。各级供给部门狠抓副业生产,相继成立了生产合作社,做豆腐、生豆芽供应部队,用豆渣养猪养鸡鸭。八旅半年收获蔬菜达50万公斤,张天云旅长自己就收获500余公斤,被评为“甲等生产模范”。 新四军政治部机关种了30多亩水稻和三四亩蔬菜,养了30多头猪,基本做到蔬菜自给,粮食和肉食也能自给一部分。张云逸副军长年过半百,党支部为照顾他的身体,不让他下田干活,他就和夫人韩碧及警卫员一起在房前屋后种菜,所种的西红柿长得特别好,摘给大家品尝。他还喂了几只鸡,把鸡蛋积攒起来,送到伙房为大家改善伙食。当时,按规定每人每年发单军装、衬衣各一套,布鞋两双。为减轻群众负担,指战员们就只领一套军装、一双鞋,把旧军装补了又补继续穿,布鞋不够穿就打草鞋穿,有的战士到了初冬还赤着脚。
1944年1月20日,新四军第三师部队还发布了《第三师兼苏北军区关于开展生产运动的训令》,指出“发展生产是党中央十大政策之一,是我师当前中心工作之一,是克服困难,减轻人民负担,继续坚持抗日根据地的物质基础。”要求各连队、各机关单位普遍进行种菜种麻种黄烟,要解决本单位三分之二的白菜,减少一半菜金,种麻供打草鞋用。每单位种地3-5亩,可利用荒地,也可租地,肥料自行解决。各团可开磨坊、豆腐坊、粉坊、养猪羊;旅可办合作社、油坊、碾米坊等。新四军第三师部队把驻地附近的荒地或零星土地开垦出来种植蔬菜、粮食,饲养猪羊。师长黄克诚、副师长张爱萍身体力行,带头拾粪,解决肥料问题,在军民中传为佳话。新四军三师八旅部队从旅长、政委到每个战士,人人动手,个个上阵,利用作战、工作之余,开荒种地,发展各种农副业生产。1944年上半年,新四军第三师师直机关、直属团队即收获蔬菜1.7万多斤,八旅全年种菜89.7万多斤,养猪羊鸡9745头(只),并专门组织了大生产成果展览。1945年,黄师长住在益林南窑朱进之家,用一口水缸种了番茄秧子,栽了一大片番茄,师长和秘书、夫人唐棣华亲自浇水施肥。番茄尚未发红,被风刮掉,师长也舍不得浪费,捡起来烧菜。三师指战员不但自己参加生产,还经常帮助驻地群众挖地、种菜和收割。在1943年春日伪军对盐阜区实施第二次大规模“扫荡”的过程中,三师八旅第23团一部与阜宁总队及区队民兵,在公兴太平桥处伏击,经数小时战斗,截获被日伪军抢劫的100多条商船及所载猪油、豆油、豆饼、芝麻等物资,毙伤敌人10余名,俘3人,只有少数敌人逃窜。事后将缴获之商船及全部物资归还东益商民,商民无不欢欣鼓舞,并派商会代表携礼品慰劳军队。
发展工商业,改善民生。新四军军部在陈集小街办的华丰商店,品种齐全,生意兴隆,1941年一年就盈利10多万元,用盈利买了大米,以比市场价每斤低一角钱卖给老百姓,解决群众的生活困难。新四军第三师、盐阜区行政公署和县抗日民主政府在益林先后开办了许多公营工厂、公司,如第三师办的东海烟厂、利民公司、民生肥皂厂等,盐阜行署财经处创办的丰民公司,县政府办的大民公司、福民公司、优抗油坊、东盛元油坊、大明油坊等。东海烟厂生产“黄猫”、“黑猫”、“金虎”、“鹰球”、“金狮”等牌香烟,尤以“金虎”牌香烟价廉物美,享有盛誉。抗战胜利后,该厂一部分迁至清江,改名为华新烟厂;另一部分迁至安徽蚌埠,仍为东海烟厂。在阜城、东沟、公兴庄、单家港等地还开办了油坊,由盐阜行署财经处拨给黄豆,榨油主要供应县直机关和各区脱产人员,豆饼运到江南敌占区,挽回药品、布匹、纸张等军需民用物资。协东油坊生产的食油主要供应部队。除此以外还有东益商店、阜东商行、恒裕商行、淮海商行、和济公司等公营企业。1942年在朦胧兴起的大盐市场盛极一时。1945年春,公兴区筹资12000元,开办了公兴合作社,下设五洋百货店、八鲜行、黑牛烟厂、油米厂、织布厂等。
大生产运动及工商业的兴起,不仅打破了日伪军的经济封锁,度过了难关,而且更重要的是培植了民力,繁荣了根据地经济,有力地支持了抗日战争的胜利。
在中央华中局暨新四军军部和第三师领导人的关心指导下,自1942年起,盐阜区党政军机关即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的节约措施,如“节约粮食,动员全党对粮食支用上的贪污、浪费、浮报诸倾向作斗争。”“精简会议开支。县区党委与群众团体脱离生产的干部会,均须自带本人菜金,扣除本人公粮,不得另造预算或追加。”“提倡干部参加劳动与节约,……机关干部、勤杂人员利用闲暇垦地生产,解决菜金。”“节减招待,精简会议。克服重复、多余和过长的会议,铺张浪费的群众大会、代表大会等均须转变。”等等。
黄克诚师长历来强调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大力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新风尚,在新四军第三师部队率先改革制服,将单军服去掉翻领改直领;去掉两只口袋和停用绑腿布;减掉军帽上的围圈,只扎一道线作象征;将中式军裤去掉宽大的裤腰,改为西式窄裤腰等。仅此一项,每人每年少用一尺多布,全师部队加地方武装约三万余人,就节约布料万余米。党政军机关规定节约口粮标准,脱产人员开会自带粮票,一律不予报销;提倡吃糙米、杂粮,以菜代粮;一切军用器材、卫生用品和人员编制都有严格限制,违反必究。
黄师长是怎样说的,也是怎样做的,身体力行,为人作表率,棉衣破旧,坚持不换,补补再穿,他还将洗脸毛巾剪成两块使用。他说:“整条毛巾洗脸太浪费,因为洗脸时只用当中的部分揩脸,两头揩不到,结果当中被揩破了,两头还是完好的。5000条毛巾剪两段,够10000人洗脸。”新四军第三师部队从师长做起,上行下效,大家心服口服,自觉行事,持之以恒。当时流传着这样一句俏皮话:“要穿好去六师,要骑马到四师,要吃苦蹲三师……!”1941年5月,军部在盐城召开各师供给部长会议,在总结讲话中说过:“全军七个师,三师人最多,花钱却最小,应当学习他们的经验。”当师供给部长刘炳华向黄师长汇报此事时,他又指示说:“你们应当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做好工作,防止骄傲自满。”1942年3月,奉命离开军部回延安,路过山东期间,曾在一次干部大会上赞扬黄克诚师长为经济学家。周恩来在革命战争年代也称赞黄克诚是管家理财的行家。他说:“他这人我了解,你给他一万块钱,他能当十万块钱用。”这些都是对黄克诚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廉洁从政精神的最好评价。
根据华中局及财经委确定的财政工作基本任务和有关政策,各级党组织和抗日民主政府逐步加强了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逐步建立起预决算、审计、会计和金库等四大财经制度:⑴各机关部队逐月编造预决算,财经部门严格执行“不造预算不发钞,不送决算不报销”的财经纪律;⑵财政预算的审核工作由各级党政军负责人严格把关,最后批准权属于各战略区的审计委员会;⑶各根据地还通过选拔和专业培训,培养出一批财经工作的业务骨干;⑷各战略区成立总金库,各县成立分金库,实行一切收入归金库、一切支出通过金库的收支制度。这四大财经制度的建立和实行,使根据地财经工作防范了统治区普遍发生的现象,保持了廉洁、节俭和高效的传统作风,大家都以贪污浪费为耻,勤俭节约为荣,自觉反对铺张浪费,严禁贪污行为,违者必究。黄克诚师长既关心爱护指战员,同大家情同手足,也热情帮助犯错误的。师部有个干部在长征途中立过功,可他到盐阜区后犯了贪污腐化的错误,被撤职、罚苦工,每天挑几十担水。有一天,黄师长问他:“你这样干累不累?”他回答:“我犯了错误,只有吃点苦,才能得到教训。”黄师长点点头,又鼓励一番。过了一段时间,黄师长见他确有悔改表现,就让他担任管理员。后来,那位表现非常好,还担任了营、团级干部,后在解放战争中献出了宝贵生命。
为了逐步加强根据地军民团结,保卫胜利果实,迎接全面反攻形势的到来,中央于1944年发出指示,要求各抗日根据地切实做好拥军优抗与拥政爱民工作。中央华中局与新四军政治部也发出拥政爱民的号召,指出这一工作对我军坚持敌后抗战与将来建设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只要军政军民同心同德,我们就能成为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部队。新四军第三师八旅政治部向部队发出号召,要求各部队努力帮助地方建设。盐阜地委也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各阶层切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1944年元旦,新四军第三师兼苏北军区和盐阜党政群众代表举行同乐大会,有数万人参加。黄克诚代表三师向盐阜人民拜年,并决心在新年里打更多更漂亮的仗。盐阜行政公署决定1月15日至2月15日为全区劳军月,由地方慰问部队、军属,同时颁布了《优抗条例》与《拥军公约》,还指示各县成立优抗会。阜宁县参议会积极组织拥优工作,于2月3日,在《盐阜报》上发表了《阜宁参议会为拥军优抗告参议员及民众书》,写道:“抗日民主根据地已奠定三年多了,民主一天天安定,生产一天天提高,社会与人民幸福一天天增加,这是八路军新四军的功劳。我们应尽一切可能帮助坚决抗日、保卫人民利益的八路军新四军,应尽一切努力帮助抗日军人家属。”为做好拥军优抗工作,县、区、乡分别成立了拥军优抗委员会,通过种种方法,广泛发动群众,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拥军优抗热潮。各地纷纷举行募捐活动,其方式:一是利用召开会议之机发动群众自愿募捐;二是挨户募捐;三是利用逢集,发起“一个馒头”、“一块年糕”、“一棵白菜”的募捐活动;四是在县政府、救联会等机关食堂及教师食堂实行节食运动。当年1月17日起,县属机关、训练班、警卫队300余人节食三天,共节省粮食668斤,现款2172元,各区机关也纷纷节粮节款,以作优抚资金。通过以上各种方式把筹集到的款项与物资用来慰劳军队与抗日军人家属。
1944年春节前,益林30多家商民合议慰劳新四军和抗日军人家属,他们募捐了15万元,买了15口猪、100只鸡、2担豆油、1担棉饼、几打钢笔与足够一营战士用的牙刷牙粉,一起送交县政府转赠给军队。二区(硕集、吉沟、新沟一带)王赞堂捐玉米1500公斤,益林士绅王实夫表示今后三区(东沟、益林、公兴一带)凡有人参军,他向每人慰劳300元作安家费。益林商会会长陶锦扬捐款10000元,并给副师长张爱萍写了春节慰问信,信中说:“除热烈响应集体劳军外,复具菲仪十包(10000元),以申致敬。”三区全体区干部决定阴历28、29日到各抗属家帮助忙年,挑水、扫尘、贴春联、蒸馒头等等,还发动各户向抗属送一件新年礼物。大年初一,全体区干部同优抗委员、绅士到抗属家拜年。益林、东沟镇长各捐出一个月公粮慰劳抗属。全县教职员工捐出一月份的津贴及830元供给费,学生捐款130元,益林工救会、店救会各捐款10000元,罗桥小学校长丁居五将平时节省的公粮小麦35公斤交政府慰劳军属。
据统计,全县各界群众捐钱、粮及生活日用品价值共百余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慰劳新四军三师主力。另对全县1400家抗属,200多户军队家属也一律予以慰问优待。1944年春节,县政府举行抗属代表招待会,慰问抗日军人家属。县长刘丹、政委冯国柱亲自为抗属把盏,祝贺新年。全县各区也举行了抗属大宴会,邀请所有抗日军人家属出席,同时邀请了军队家属一同赴宴。五区岔头乡召开了1500余人的军民联欢大会,县军政首长到会作报告,到会群众向县总队全体战士致敬,军民共庆佳节,气氛十分热烈。
1944年9月,阜宁县优抗会为了救济贫困抗属,将春季县政府召开的座谈会上捐献的优抗粮1750斛、法币20万元、益林士绅王实夫优抗献金41000元和县政府部门上半年行政与税务罚款123541元、粮1600斛,以及东益惠民、惠群两纺织厂献给优抗会的全部纺织机器作为投资,在四区(板湖、童营一带)兴办了纺织厂,让贫苦无业的抗属进厂做工,工作人员全部用抗属,所得利润及以上筹集的钱粮全部用于优抚抗日军人家属。县优抗会还将400亩公田全部分给赤贫抗属耕种,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在地方开展拥军优抗活动的同时,新四军第三师部队也开展了拥政爱民活动。三师政治部在部队内深入开展了拥政爱民教育,使广大指战员认识到,人民军队的根本宗旨是保护人民,打击敌人,只有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对部队的爱护和帮助,才可能正真的保证部队的生活和战斗的胜利。三师部队规定1944年1月为爱民月,为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做一些有益的实事。规定:吃水一律自己挑,运输粮草一般不派民夫,服从地方政府法令,尊重地方政府人员。部队还分头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地方干部群众对部队的意见,特别是关于群众纪律方面的问题。八旅兼盐阜军分区还召开了由主力军和地方军六七千人参加的拥政爱民誓师大会,副师长张爱萍在会上提出了主力军和地方军一定要经常做到三件大事:第一,坚决执行拥政爱民十大公约;第二,严格遵守从红军起一直都坚持的三大纪律、十项注意;第三,认真做好以下四件工作:⑴进行抗日宣传,⑵实行借物证制度,⑶帮助人民干活,⑷经常进行。旅兼军分区还贴出公告:“凡盐阜区的主力军、地方军,不论何人,如有违犯十大公约与三大纪律、十项注意的,一律交送军队机关处罚。”根据以上指示,各地驻军积极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全县上下到处呈现出一派军爱民、民拥军的热烈氛围。
新四军和地方党政军的廉政建设实践,以及拥政爱民、拥军优抗等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有效地巩固了军民军政团结,真正形成了军爱民、民拥军的氛围,形成了铜墙铁壁,不仅为全面战略反攻、夺取抗日战争的胜利,也为夺取解放战争的胜利和建立新中国奠定了牢固的思想政治基础。新四军的廉政建设实践,为我党我军的廉政建设作出了光辉典范。